北京:民间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
11月17日、20日,北京市民政局局长赵义、副局长郭旭升到北京市社团办召开座谈会,就如何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,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,促使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进行了调研。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李明利及班子成员、各处队负责人参加了座谈。
在17日的座谈中,在先后听取了社团管理处、民非管理处、基金会管理处的汇报后,赵义同志指出:通过和大家座谈,我们了解了不少情况,受到很大启发。当前在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,构建四位一体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,民政工作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的社会保障任务是很重要的。在这当中,社会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赵义同志强调指出,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六中全会精神,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四项工作:
首先,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,要深入基层,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。培育发展绝不能满足于日常管理,要大胆创新,加大宣传力度,不断拿出新的具体措施。
其次,为切实发挥管理机关的作用,在日常的监督和管理上,我们可以通过联网进行实地监管,实施有效管理。比如对境外组织在国内、市内的活动,我们就要思考,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实施监督管理才能更有效?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,今后面临的监督管理任务会很重。我们要在立足现在条件的 前提下,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。通过行政体制改革,政府部门将会把更多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,这就需要社会组织勇于通过项目来承担政府赋予的新任务。这项工作的内容非常丰富,可以挖掘的东西也很多。
第三,只有有为,才能有位。民间组织越有作为,才能越有自己的位置。我们要通过自己扎实的工作,充分调动广大民间组织的积极性,促使他们更加积极的开展各种活动,以此来提高其社会知名度,扩大其社会影响力。
第四,在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上,要不断地从落实具体措施上下功夫,把工作做实。同时,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深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,为促进其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,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,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。
在20日的座谈中,综合信息处、社团编制处、监察大队分别汇报后,赵义同志指出,在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上,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?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,不断解决问题,使各项工作上升到新的管理水平。而且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,这些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。我们要在大的环境许可下,立足现有条件,克服困难,努力做好我们的工作。
来源:北京民间组织网
|